
(一)学院介绍
马克思主义学院(红旗渠学院)是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河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作联盟豫北片区牵头单位,现有7个基层教学组织、1个本科师范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和1个教育硕士招生方向(学科思政),有河南省重点社科研究基地、省级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省级重点学科各一个,初步形成了本、硕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坚持人才强院,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0人、博士39人、校内外硕士研究生导师5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省高层次人才1人、省优秀教师1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多名教师获得“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河南省教学能手”等称号。
(二)学位点介绍
学科教学(思政)作为教育硕士的一个专业方向,主要以认识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与教学现象、揭示中学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规律和指导中学思想政治课实践为主要目的。本专业领域(方向)主要对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进行研究。分析比较中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促进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中学思政课件、教学案例、教学资源的开发和研究,辅助思想政治课教学。密切关注国内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改革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先进教学理念,积极参与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教学改革。本专业领域(方向)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专业实习与学位论文相结合、学科竞赛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全面促进学生素养的提升。
重要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二)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院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三)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2027年我院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为学科教学(思政)。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如下图:

注意: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研招网及本章程中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收计划数仅供参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一、参考书目

一、培养方式及学制
我院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
二、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和学校自主命题,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
(二)复试
1.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学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预计将于复试前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动态。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我院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6.如有必要,我院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9.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10.考生被拟录取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统一管理;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优惠政策
(一)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
(二)奖助学金及优惠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70%。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人/年(以河南省当年政策为准),覆盖面20%;二等奖6000元/人/年,覆盖面20%;三等奖4000元/人/年,覆盖面30%。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覆盖面100%。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三助”岗位视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按标准发放。
5.特殊困难救助。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学校特殊困难救助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培养期内以安阳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学校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7.如国家奖助政策发生变化,我校政策将随之调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372-2900500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政编码:455000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一研为定,一战成硕!
审核:娄本东
编辑: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