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获悉,湖北省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53名中小学教师。报名时间从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据介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3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53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1749名,新机制教师1216名,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607名,各地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081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
其中,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参加了统一笔试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4日17时(工作时间)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
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
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
3月13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政策减免费用办理须知》等信息,具体招聘条件、报考程序及步骤、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相关内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