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常态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2020〕13号)、《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指导意见》(平人社〔2020〕14号)、《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平顶山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人社〔2020〕63号)文件精神,学院在2021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上,上报教师岗位8人,辅导员岗位4人,博士5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分类考核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红标 郑海金
副组长:葛长龙 姜葆亮
成 员:徐宗华 温亚丽 秦中文 田新现
学院招才引智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聘各项工作,研究决定招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张留成
成 员:席会平 贾海科 唐红宇 王魏峰 李 伟 李 勇 陈军周 李向妃 彭春山 王桔洲 张 颖
(二)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
组 长:秦中文
成 员:王仲方 金 铮 郭秀丽
(三)成立评委组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按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分专业、按岗位成立若干个面试组。
(一)考核
本次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计划招聘采取简化程序,以现场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书且通过人社局最终审核人员为最终招聘对象,按不同岗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确定以下两种考核方式:
1.采取说课+专业与教学技能测试+政审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电子商务专业(招聘岗位1个,签订就业意向书3人)。
(2)教师岗位:工程造价专业(招聘岗位1个,签订就业意向书4人)。
(3)教师岗位:建筑消防技术专业(招聘岗位1个,签订就业意向书3人)。
(4)教师岗位: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招聘岗位1个,签订就业意向书3人)。
(5)教师岗位:大数据技术专业(招聘岗位1个,签订就业意向书2人)。
(6)教师岗位:体育专业(招聘岗位2个,签订就业意向书11人)。视最终确定参加人数比例若超过1:5,需有笔试环节。
(7)教师岗位:思政课教师(招聘岗位1个,签订就业意向书9人)。视最终确定参加人数比例若超过1:5,需有笔试环节。
专业与教学技能测试时间:2021年12月11 日。
2.采取笔试+面试+政审的考核方式
辅导员岗位(招聘岗位4个,签订就业意向书40人+2)。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和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
3.相关要求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时间15分钟,说课内容由用人部门指定,要求制作PPT。说课时间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
(2)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委托任何的培训机构,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的成绩出来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需要笔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直接进人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二)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从报考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应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从报考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隐瞒有关情况和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2.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lxy.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公布的主要途径。
咨询电话:0375-7668686(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5-7011532(学院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