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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2017年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7-06-17 22:13:31 作者: 浏览量: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为市政府办公室等25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红旗渠干部学院等2个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0名。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7年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3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c/default.aspx)、安阳党建网(http://www.aydj.gov.cn/)、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ay.hrs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c/default.aspx),实行网上报名、查询、交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6月22日8:00至6月25日16:00期间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或报考岗位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17时,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改报其他岗位,退还报名考务费。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事业单位、企业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须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上午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上午。

具体安排为: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2017年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按照组织人社部门下发的考察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安阳市政府办公室03722550642 2550870

    安阳市发改委(安阳市粮食局)03722550751(5922884)

    安阳市科技局03725927039

安阳市民政局03722299825

安阳市财政局03725109008  5109308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25105017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03725117212

安阳市交通局(公路局)03722169199

安阳市水利局03725901326

安阳市农业局(安阳市畜牧局)037221631222163259

安阳市林业局03722163882

安阳市文广新局03722550499

安阳市旅游局03722561379

安阳市统计局03722550370

安阳市规划局03722160022

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处)03725951179

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3723266634

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03722276030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03722261101

安阳市总工会03722161620

安阳市妇女联合会03722550337

安阳市红旗渠干部学院03726186611

安阳市农科院03722525897

安阳市地震局03722923237

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03722263392

安阳市农机局03722163202

安阳市体育局03723668278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限网上报名期间使用):1833721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