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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2018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14 17:13:32 作者: 浏览量:

  为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片区核心区建设,推动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现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6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学校合同制教师161名(其中小学教师139名,中学教师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2018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者,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一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3、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限师范类专业,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一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或一致。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①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8年3月21日8︰00至3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②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部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考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9︰00-3月24日12︰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的审查情况说明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③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3月21日9︰00至3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18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④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9日8︰00至3月31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火炬园研发楼3楼322房间)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3月26日8︰00至18︰00到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火炬园研发楼3楼322房间)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40分)和材料作文(20分),笔试时长15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笔试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有效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18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规定方式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人力资源部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对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新乡高新区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和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873;监督电话:0373-3539811。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高新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2018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以报名系统打印为准)

  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18年3月12日